客户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发布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黔西南州海天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在双方平等、愿、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为其发布广告。
二、具体的发布时间:
三、广告发布规格:
四、广告发布地点:
五、广告发布数量:广告采用设计制作样稿(样稿需由甲方签字确认)。
六、如果因甲方改动样稿而造成的损失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广告样稿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八、广告总价为元(按方式核算)
九、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履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合同备注:
(1)以上费用含税,城管费、工商费、制作费、维护费壹次喷绘等;
(2)在广告发布的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修复;
(3)本广告位不含电不打灯。
十、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率。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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