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更好地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由甲方选聘乙方为甲方所管理的项目提供外围绿化养护工作,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物业坐落地点:
公共绿化面积:—— ㎡
汉威国际广场中间绿化带面积:—— ㎡
汉威国际广场东侧绿化带面积:—— ㎡
汉威国际广场西侧绿化带面积:—— ㎡
汉威国际广场1号楼—12楼VIP庭院面积:—— ㎡
绿化养护服务内容:
包括上述第一条第三款在内的公共区域、办公区域、指定场所内的绿化养护工作,见附件6《全年绿化养护工作计划及具体安排》。
基本工作: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含修剪杂枝、枯枝落叶、庭院杂草以及租户不需要的废弃花卉等)、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
每天对园区绿化带内垃圾进行清理,保证园区环境品质,冬季及时清扫绿篱、树木中积雪,防止苗木受到损坏。遇到集中作业产生大量的绿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
定期工作: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其他:①项目绿化区域内不得有树苗枯死、不得有黄土裸露等现象;②确保绿化、乔灌木、草花等保存率100%、绿化设施及硬件景观保持常年完好;③确保按照甲方的要求补种季节性花草和其他临时需要摆放的花卉 。
绿化养护人员及绿化养护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常规委派养护工人四人(包含一名领班),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定的区域内从事各项绿化养护工作;遇需集中作业,乙方另行委派工作人员(如补种、防寒等),甲方不在另行支付相关增加人员费用。
对其他季节性修剪、除虫害或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内作业完成的项目,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增派作业人员,在特定的时间内完成,确保苗木优良长势和景观的整体效果。
在日常基本养护外,应及时增派作业人员配合甲方做好空置庭院的浇水、除草、修割,确保绿地园区绿化景观协调、呼应、一致。
绿化养护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括苗木)、包工具、包设备、包酬金的整体承包方式。
绿化养护人员应该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工服统一方可上岗,对不屡次符合要求的养护人员及时进行替换,替换人员时间不得超过3日。
委托合同期限:
20 年 月 日 至20 年 月 止。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书面确定。甲方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
在此期间,乙方季度考核连续三次不能达到甲方规定之85分,且无改进措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制定绿化的管理措施、计划,提出具体工作内容和监督检查标准,使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各项绿化养护工作;
对乙方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抽查、监督、验收,发现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或未达到工作要求,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优秀人员提出奖励建议,对乙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工作不合格对等由甲方管理人员向乙方递交《整改通知单》,乙方需根据整改项及期限进行整改;如多次出现整改不及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或根据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参见第十一条第7款);
如遇绿化养护特殊工作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等情况),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养护、修剪、绿化垃圾清理或其它物业所需的相关工作;
无偿提供绿化养护工作所需的垃圾堆放点,工具堆放场地及办公场所;
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经甲方确认后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法人作业计划,通知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按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按时支付应付费用。
乙方权利与义务:
有权对甲方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严格按本合同约定,为甲方委托管理的项目开展公共区域、指定场所等提供专业化的绿化养护服务,做好垃圾清运以及其他临时绿化养护工作;并按照双方确定的相应服务及管理措施、具体工作内容和监督检查标准等,完成各项绿化养护工作;
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参见附件2、绿化养护作业人员配置计划。所有乙方绿化养护员工必须统一着装,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每日按要求到指定位置签到,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按照双方协商人数,选择符合相应条件,素质良好,技术娴熟,形象好,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进场作业。驻场负责人必须经过甲方面试方可上岗,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绿化养护员工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项目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根据工作要求和专业标准,安排或指导员工开展业务技能和素质等各项培训;
每月末将《绿化养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审核;因实际工作所需调整工作计划需要报甲方备案;
不得因其它区域绿化养护工作需要等原因,随意将本园区的绿化养护员工调离;确需调离的,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保证将人员流动率控制在20% /月以内(甲方主动要求乙方调换的除外);
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养护、修剪、绿化垃圾清理等措施到位,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有关检查,乙方将负责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对乙方采取扣除月服务费5%的经济处罚;
做好大风、火灾等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做出妥善处理;
日常工作中,乙方派驻绿化养护员工若发现园区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现场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现场绿化养护负责人应与甲方每周联检一次,每季度至少指派一名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工作现场绿化养护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之绿化养护员工的各项工资、加班费、住宿、各种福利、各种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一切费用。因乙方员工发生劳动争议而影响或有可能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作业的质量,凡因违反此条规定造成甲方受到损失的一律由乙方承担;
应积极听取甲方对绿化养护工作的意见,及时落实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养护作业事项,并接受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经济处罚;
提供安全责任书(见附件8);对员工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员工树立安全服务意识;乙方须与派驻甲方的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交甲方备案;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乙方人员伤亡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员工不论是个人还是工作原因,其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的损失的财产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接受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者与本合同相关的其它工作需要做出的决定,给予积极配合与完成;
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乙方应无条件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安排的其它指令性工作。
乙方代表职责: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指派 为进驻甲方服务项目绿化养护工作负责人;
乙方代表在工作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所做的工作及在相关表单上的签字均代表乙方;
如乙方需要调换代表,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新的乙方代表应得到甲方认可。
工作人数、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乙方保证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安排养护人员进入本合同约定的绿化养护现场;
工作时间: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作业时间开展本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绿化养护及其它各项工作;除经甲方另行批准同意外,不得拖延时间;
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的绿化养护人员不得同时为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绿化养护服务;
工作质量标准:乙方应当按照附件1规定的 一 级标准执行。
在绿化养护用水用电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措施尽可能节约用水用电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不使用破损的水管;
在浇水时采用 喷灌和水管结合 (喷灌或其它方式);
教育培养员工节水节电意识;
采取其它节水节电措施;
取水设施损坏后应在两日内修复完毕。
绿化养护承包费用标准:
绿化养护费按平均 元/平方米·年计算,绿化面积共 ㎡平方米,管理费: 元,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本合同期内,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
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数量)另行核算后予以结算。
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双方实际约定支付。
绿化养护委托服务承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的工资、加班费、高温费、各项保险、福利待遇、服装费、洗涤费、培训费、管理费、税金及国家所规定的相关费用。
付款方式:
绿化养护服务费用按 (月/季度)结算,每季度绿化养护服务费 元,乙方向甲方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并对季度绿化养护情况做绿化养护评估报告并在 个工作日内结算上 季度 (月/季度)的委托服务费。
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置节日花坛、设置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双方另行约定金额及付款方式。
**区现有大部分绿地有可能需要整改,如发生整改,费用计入一年保活保养,此部分面积应从此合同价中扣除。
违约责任:
甲方随时对绿化进行监管,对不合格项发放《整改通知单》,每月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共同对检查情况进行质量评审。甲方每季度根据乙方当月服务情况填写《汉威国际广场绿化养护工作考核标准》,并以此作为结算服务费用依据,《汉威国际广场绿化养护工作考核标准》采取百分制,满分为一百分;
工作期内如有绿化养护人员短缺,乙方没有及时补充人员的,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如缺编情况严重,在上述考核分数基础上另对乙方做出 不低于5% 违约金处罚;
工作期内如使用的绿化养护工具、物品、设备低于/少于/不符合所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要求等,甲方有权以物品单价与短缺数量乘积扣除作为违约金;
如乙方服务质量下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七天仍未改善,甲方有权雇佣任何所需人员进行上述改善,而所需一切费用则从合同款中扣除,逾期十五日仍未改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3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如台风、水侵等,而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雇佣第三方人员进行有关工作,一切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开展工作,受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物料、苗木等,导致绿化养护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给予乙方有关违约处罚,但乙方违约则不受此限;
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失去物业管理权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3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项目环境,或因降低服务质量而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失,经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单》仍无效果的;
在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检查和创优等园林绿化质量评比过程中,项目绿化未能达标的;
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分包或变相转包的;
乙方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或乙方于用工方面有任何违反政府规定的行为,均视为对本合同违约,乙方应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另行承担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聘用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或辞职人员;
本合同附件约定的乙方违约情形;
乙方其他严重违约或损害甲方及第三方利益的。
甲方未能及时支付乙方绿化养护承包费拖欠三个月以上的,乙方除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以外,还可向甲方追索延迟支付的绿化养护承包费。
赔偿责任:
乙方负责承担其派驻人员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乙方任何员工因意外伤亡,一概由乙方负责;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部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追索损失所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等)。
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人身伤亡事件或任何财产损坏、损失,乙方须负完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追索损失所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等)。或第三方遭受的一切损失;若乙方不付上述费用时,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之数由乙方另行支付。
其它事项: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商定,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若因绿化面积扩大/缩小或者增加绿化改造工程需增加/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乙方人员入场前应与甲方人员确定好养护范围、养护品种、数量与状态,双方确认的《养护苗木清单》做为合同附件;
为便于双方的正常工作联系,乙方自行配备相应通信设备,并保持工作期间通信状态良好;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合同相关内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署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本合同(含附件)共 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丰台区。
甲方: 乙方: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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