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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劳动合同书

2020-10-28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

  乙方: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 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及销售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符合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

  第四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第五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六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九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迫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凳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禄丰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州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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