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存货方:石材公司 签订地点:
保管方:仓储公司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为大理石地砖,其规格为40cm40cm2cm,共两万片,质量为一级品。木箱包装,每箱l0片,计20xx箱。
第二条 保管方除计验箱数外,任意抽取十箱,开箱验收箱中货物及所装片数。当场验收。
第三条 保管方对存货不能击打,不得沾染酸性化学物,以免损毁。 '
第四条保管费每年5000元。
第五条保管方若造成货物短少、损坏。应按价赔偿。
第六条 合同到期,若存货方不能及时取出,应付违约金每月五百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
第七条 保管期限:从20X年月X日至20X年月X日止。
存货方:X(章) 保管方:X X(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X X X(签章)
鉴(公)证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20X X年月日
至20X年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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