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明确责任,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特签定本合同协议书。
一、乙方向甲方承租宁国南路常青镇青年村二组1幢,三楼、四楼、五楼180m2,月租金壹万伍仟元,每三个月一次交清,现付后租,租用时间从______年4月1日起至______年3月30日止,共贰年。每半年房租费应到期准时支付。
二、乙方不得拖欠租金。延期交纳的按月租金的1%处罚滞纳金。
三、甲方须持房屋所有权或其他合法证明,乙方须持身份证或暂住证办理登记。承租期间,乙方安全自负。
四、甲方的房屋和室内设施,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损坏,如需要变动,必须得到甲方同意,凡损坏部分予以赔偿。
五、合同有效期满,乙方需要继续租用该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满之日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续租事宜。在协议有效期内无解除协议原因的一方违约而致协议解除,违约方应向对方付违约金伍仟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协议签字之后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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