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位于句容市华阳镇肖杆徐家村的房地产和宅基地永久有偿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1、房地产及宅基地位于句容市华阳镇小杆徐家村,四至分界处东至王斌住宅,南至四米,西至大宅一线,北至调基一米,房地产上下两间及附属房屋,土地面积131.6平方米。(由于原华建97020号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已登报无效,暂以本证为准,重新领证后以新证为准)
二、转让金额:双方约定房地产及宅基地使用权现价为人民币陆拾陆万整(6.6万万.00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分两次付款。双方首次在协议签字之日起七日内支付5万元,余额在协议签字之日起两个月内支付。
四、甲方保证房地产和地籍的产权真实合法,受托人应保证受托事务真实有效,不妨碍乙方的建设和建设权。
5、产权所有权:自协议第一次付款之日起,房地产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有权在宅基地上建房或转让他人,甲方无权干涉。
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收到房屋后,甲方必须在法律、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转让手续,所需税费由乙方承担。
七、协调处理:乙方在建房时,如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8、违约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后悔违约。甲方违约的,应赔偿乙方的基础设施费、装修费、安装费等损失,并按合同总价的30%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违约的,按合同总价的30%赔偿甲方的损失。
九、房地产、宅基地被国家征收的,乙方享有拆迁补偿、安置等所有资金。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签字):_____
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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