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底版译成文版,并出版该的问题,于年月日至日在进行了会谈,双方签字“确认事项”,又于年月日至日在继续进行了会谈,双方通过友好会谈同意签订本合同。
合同细则如下:
第一条双方确认由、在签订的,是签订本合同的根据。
第二条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中的图底版共幅和其他的底版幅,供乙方译成文,并以精装本的形式出版,文版在国内和世界各国均按通常交易式出售。
第三条双方商定,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底版的制作费和租赁使用费的结算方法是:制作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底版后,应将双方议定的制作费人民币(大写):(¥元)一次付清;租赁使用费:第一次在本文版正式出版时,由乙方向甲方预付按租赁使用费比例的初版总数的%;其他各次在每年年终,乙方按实际销售数(本)进行结算支付。
第四条为了促进双方的友好合作,甲方借给乙方的中的幅地形图底版免收租赁使用费,但以发行文版为限;超过此数时,乙方应按双方议定的其他地图底版支付标准支付。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其他地图底版幅,双方议定乙方应按以下标准付给甲方:
1、在销售文版册以内,按每册零售价的%支付,但应减去免费借给部分和乙方编排的文字说明及索引部分,即按下列具体公式计算:总销售数×每册零售价×(%-免费借给部分占本的比重%乙方编排的文字说明及索引部分所占本图集的比重%)×%=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
2、从销售文版册以上,按每册零售价的支付,但需减去乙方编排的文字说明和索引部分,即按下列具体公式结算:总销售数×每册零售价×(%--经双方友好协商确认乙方编排部分占本的比重为%)×%=总销售数的总零×%×%=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第五条乙方必须在每年年终按本著作文版的实际销售数,列出清单,于次年月底前送至甲方结算。
第六条乙方同意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在个月以内出版的本文版,并在出版以前书面通知甲方已经确定的出版日期、初版印数和每册的零售定价。
第七条在本文版初版出版时,乙方向甲方赠送样本册。此后增印或再版时,均应书面征询甲方同意,出版后每次赠送样本册。
第八条有关制作文版的制版、印刷、装订及其材料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应正确翻译该,译文应忠于原文;如需改变图名或增删内容,均应以书面取得甲方同意。
第九条甲方提供的本地图底版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除本合同授予乙方的权利外,乙方不得将本地图底版,以任何方式转让他人。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为期年。
但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本合同便自动废除。
在发生此种情况时,则乙方同意将底版退回甲方。
1、乙方如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在个月内不能出版本文版,此时,乙方已付给甲方的款项,乙方不得索回;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付给费用或乙方在年终未能按实际销售数(本)向甲方支付租赁使用费;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一,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个月内,乙方仍不予纠正;
4、从文版初版出版之日起,两年内,乙方如按照成本销售或赔本销售。
第十一条除甲方通知外,乙方应将以上应付款项、清单和通知,同时送至甲方委托在的代理人,甲方代理人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上述清单和通知。对此,乙方应作为完全、有效的义务加以执行。
第十二条本文版,如发生滞销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优先向甲方提供折价购买的。对乙方按照成本或赔本销售的本文版,甲方同意乙方免付这一部分租赁使用费。(但乙方不能从文版初版出版之日起年以内按照成本或赔本销售),如有这种情况,权利归还甲方,不另通知)。
第十三条对本合同内容需加修改或增加新的内容,需甲乙双方另行协议;本合同年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延长,需由一方在个月以前书面通知,并征得对方的同意。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合同文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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