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开展工会经费收缴“一改三策”工作进展情况调研的通知》(川工财字〔20xx〕18号)要求,市总财务部在全市开展了20xx年工会经费收缴“一改三策”工作进展情况调研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于后。
一、我市实行“一改三策”取得的成效
我市自20xx年开始实行委托税务代收、财政统一划拨和收取建会筹备金三项政策,一举改变了工会“全年收经费,全会收经费”的局面,推动了经费收缴工作从体制、机制、制度到方式、方法的变化,促进了工会经费收缴长效机制的构建,形成了工会经费收缴的新格局。
一是各级工会组织经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实行委托税务代收,增强企事业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的法律意识。据统计,自实行“一改三策”后,我市市县两级工会的经费年增长率超过15%。极大地增强了工会的经费收入,工会的实力持续稳定的增长,为职工维权、困难职工帮扶以及整个工运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物质保证。
二是扩大了工会经费收缴面。在实行“一改三策”前,由于收取工会经费方式方法单一,市县工会仅能收取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费,对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拒缴、欠缴经费缺乏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工会经费收缴面不足10%,实行“一改三策”后,借助税务部门点多面广、征管制度完备、征管措施得力、信息网络健全的优势,工会经费收缴面大幅提高。
二、我市“一改三策”工作存在的问题
1.税务代征经费收缴足额率偏低。通过调研发现我市工会经费收缴足额率普遍偏低。市本级工会经费收缴足额率为70.61%,广安区经费收缴足额率16.96%,岳池县经费收缴足额率16.25%,武胜县经费收缴足额率19.1%,邻水县经费收缴足额率12.18%,华蓥市经费收缴足额率24.8%,应收尽收工会经费做得不够好。
2.财政统一划拨经费足额率低。市本级48.97%、广安区29.80%、岳池县18.52%、武胜县27.96%、邻水县25.06%、华蓥市33.64%。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由于我市大企业少,绝大多数是规模以下的小微企业,税务代收点多面广,地域分散,收缴金额小,收缴面高,致使收缴足额率低。
2.企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非公企业、中省驻市单位和工会组织不在当地产业工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淡薄,经费收缴难度大。
3.由于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财力十分紧张,要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才能维持日常运转,因而财政统一划拨经费足额率低。
四、建议及对策
1.加大对《工会法》及《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以增强企事业单位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自觉性,同时建议人大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工会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2.建议将财政代扣工会经费足额率纳入年度党委政府绩效考核。
3.建议各级地税部门将税务代征工作纳入专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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