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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经营管理协议

2022-11-10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

  乙方:

  应甲方经营管理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有关乙方向甲方派遣管理团队全权进驻甲方并输出日常运营管理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概念

  1、合作预备期:指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正式运营期起始日);

  2、正式运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管理费用:包括乙方派遣甲方的管理人员薪资及协议期间乙方的项目运营费用;

  4、管理输出计划书:约定了乙方向甲方输出管理期间,乙方所做的工作规划、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工作目标及绩效核定等。

  第二条管理内容

  乙方在协议约定期间内,负责甲方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及市场营销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运营阶段的营销战略及计划制订实施、管理工作的实施等,如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价格体系、会员卡销售、客户维护、市场推广、对外合作项目等工作。

  管理工作祥细内容以《管理输出计划书》(附件1)为准。

  第三条合作内容

  1、协议生效之日起,进入合作预备期,甲方应于15日内方向乙方书面提供公司的经营战略及规划、财务报表、管理文件及表单等资料;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30天内完成《管理输出计划书》。计划书中应包括甲方输出管理的各项工作明细、人员配置、时间进度和费用预算等。该计划书经与甲方方核准后,作为乙方具体管理工作依据和甲方考核乙方工作绩效的标准;

  3、乙方向甲方派遣行政人事经理、销售经理各一名,乙方派驻管理人员受甲方公司经理直接管理;

  4、对于甲方公司经理向乙方管理所提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后的方案由乙方负责全权实施;

  5、乙方应在实施本协议约定管理活动过程中,制订企业经营管理方案,为甲方组建管理团队,对甲方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力争于本协议期限届满时,甲方的管理人员能达到自行管理的水准;

  6、经营、管理目标:祥见甲方资料到位后编制的《管理输出计划书》)

  7、合作完成条件:祥见甲方资料到位后编制的《管理输出计划书》)

  第四条双方的保证和承诺

  1、甲方的保证和承诺

  (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前办理完毕公司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及各种相关许可证照,;

  (2)甲方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在本城市的市场范围内,不参与任何与公司有竞争的商业行为;

  (5)甲方保证保守乙方的商业机密,未经乙方允许,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乙方的保证和承诺

  (1)乙方派遣管理员工在行使管理权的过程中,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受甲方经理直接管理;

  (2)乙方保证派驻甲方的管理员工完全胜任相关岗位的要求;

  (3)乙方保证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的'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向第三方泄露。

  第五条管理费用和绩效佣金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按照以下标准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和绩效佣金:

  1、甲方向乙方派驻的行政人事经理、销售经理,每月发放固定薪水合计10000元整,发薪时间与甲方公司发薪日同;

  2、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000元整,作为合作预备期的启动资金;

  3、正式运营期管理费:

  甲方按每月人民币5000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

  4、正式运营期绩效佣金:

  (1)月营业收入在人民币 万元以下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净利润的%作为绩效佣金。

  (2)月营业收入在人民币 万元(含 万元至人民币 万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净利润的%作为绩效佣金。

  (3)月营业收入在人民币 万元以上(含 万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净利润的%作为绩效佣金。

  6、如某月出现亏损,即净利润为负数,则乙方不提取费用当月绩效佣金,当月负数与下月相抵。(亏损累计算与后期利润相抵);

  7、金额确认:上述各项管理费和绩效佣金每月由甲方总经理和乙方派驻的行政人事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8、付款时间:上述第2项甲方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每10日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人员薪资、管理费和绩效佣金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每月日前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有违反中国法律禁止的经营行为,另一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向对方追索相关损失;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双方的保证和承诺内容,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对方追索相关损失;

  3、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在福州市的市场范围内从事与公司竞争的商业行为,对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向责任方追索相关损失;

  4、如甲方未按期向乙方支付管理、绩效佣金、管理人员工资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未付金额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追索相关损失;

  第七条 补充与变更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客观情势发生变化而需要修改本协议有关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

  第八条 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在管理中如果连续3个考核段未达到《管理输出计划书》中约定的工作进程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按解约前乙方运营管理中最高月业绩的管理费和绩效佣金的总和的标准向乙方额外支付三个月的补偿金;

  (3)本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协议的情况。

  2、本协议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协议;

  (4)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5)协议一方严重违约使另一方遭受重大的损失,无法继续履行协议。

  3、对本协议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协议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协议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申请商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双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订代表: 签订代表: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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