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从事在和美电热器具有限公司“租车协议”一事,经充分协商达成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事由及责任
1、乙方自购符合运营条件的车辆,由甲方以公司的名义,代表乙方与美电热器具有限公司签署“租车协议”,甲方与乙方及美电热器具有限公司无任何利益关系(包括租车协议款往来)。甲乙双方不存在挂靠合同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甲方只是在乙方与美电热器具有限公司“租车协议”上印章。
2、乙方同意按有关规定投入运营的车辆在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例保、季检、年检等,以及运营车辆所产生的驾驶员工资、保险、罚款、税费等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所聘请、雇佣的员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3、若乙方在使用甲方与芜美电热器具有限公司签署的“租车协议”中损害甲方利益的,或乙方与电热器具有限公司产生合同纠纷、仲裁、罚款等造成甲方损失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终止以甲方名义签署的协议,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全部款项。
4、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乙方应做好理赔及调解处理工作,协调未果或诉讼,造成受害方或协议单位起诉甲方,涉案所造成司法机关裁决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事故赔偿部分(包括诉讼费用和其它支出费用及赔偿款)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实际费用都由乙方承担全部款项。
二、其它约定
本协议书签订前,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有效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日 期: 日期:
二〇__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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