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8号),现将我院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中秋节9月26日(星期六)、9月27日(星期日)放假,共2天;补休并入国庆节假期。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二、有关课程调整请教务部负责安排。
三、节日期间,各系部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
四、节假日期间一般不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如确需组织,应事先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明确负责人,并做好妥善安排,务必确保安全。
通知人: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