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处理通报范文

2024-04-01 来源:意榕旅游网

  20xx年6月8日上午十时,我公司马龙配送站的驾驶员陈刚驾驶公司的云D\A1932号小解放车到马龙旧县配送卷烟 , 随车人员有驾驶员谭述明和送货人员金乔柱二人。他们在旧县送完卷烟后返车行至东光机械厂时用晚餐。饭局中,陈和谭明知公司有严格的关于驾驶员工作其间不能喝酒的规定,却经不住他人的频频劝酒,导致饮酒过多之后,陈刚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仍继续驾驶车辆返回曲靖。当车行至曲靖河北商业街附近时造成翻车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之后,马龙站负责人尹凯群及陈刚隐瞒不报,使这起事故性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不能被及时的察觉,事故的责任人未得到及时处理。鉴于本次事故在公司内外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损害了公司的声誉,为今后杜绝此类事故不再次发生,公司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尹未能及时将事故的真相向公司领导作出汇报,也没有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给予事故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和对其批评教育。因次,尹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决定处罚金人民币500元,并责成向公司写出书面检查。

  二.驾驶员陈由于安全行车的观念淡薄,置交通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制度于不顾,酒后驾车并酿成交通事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决定对其上季度的驾驶员考核评分做出一票否决,判为不及格,并按辞退处理。

  三.谭述明身为中源公司的在岗驾驶员,工作期间饮酒,违反公司的管理制度,处罚金人民币100元 ,向公司写出书面检查。

  特此通报

  物运公司配送部

  年八月二十六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