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3月6日10时,X有限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参加股东2名,实际参加2名,代表股权的100%,会议由召开并主持,会议在15日前用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到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如下内容:
一、同意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解职,同时聘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并确定执行董事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同意监事职务连任。
三、同意委托为本公司办理变更登记申请手续。
参加会议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适用于股东、监事不变,仅聘任股东以外的人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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