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是一种责任。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之中,不管他的能力大小,也不管职位高低,都要积极为社会做出贡献。人生的价值并不以时间地点为砝码,而是看他是否有过奉献,是否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近年来,志愿服务活动作为一项崇高的事业被世人所推崇,就在于志愿者通过志愿服务所凝结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上,其中奉献更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这些志愿者在不计回报、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前提下,把奉献当作自己至高无上的追求,勇担责任,满怀热情地为他人服务、为社会献力。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崇高、什么是可敬,为社会汇聚温暖的阳光和向上的正能量。
中华5000多年的文明历史,时时刻刻都上演着关于奉献的感人故事。从李商隐“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式的真诚关爱,到陶行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棵草去”式的不图回报,无不显示人们把奉献当作一种责任来追求。当前,受经济利益的影响,社会上一些人对奉献精神嗤之以鼻,失去了做人应担的责任。从面对跌倒的老人无人去扶,到湖北荆州“天价捞尸”事件……虽然是个别现象,但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可喜的是,近年来我国涌现出许多奉献爱心的模范,从“积善成德铸大爱,涓滴汇海洒真情”的郭明义、为爱留在新疆的“全国最美乡村教师”周丽娜,到“那一刻,我只想着救人”的潜水员官东、车轮下勇救三岁幼童的周美玲……他们的行为激发了社会向善的力量,让生活变得温暖明亮。
责任是一种伟大的品格,奉献一是种崇高的道德情操。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奉献呢?首先要有一颗友爱之心。一个人不管对社会、对他人奉献的是什么,归根结底是出自于他的爱心。我们每个人不可能都做到轰轰烈烈、惊天动地,也不可能复制和郭明义、周丽娜等模范同样的人生轨迹。古人云,“上善如水”。最高尚的行为莫过于能处于平凡位置而不平凡。只要我们能拥有一颗爱心,做一个把奉献当责任的志愿者,你就能塑造自己的无悔人生。其次奉献要有甘于牺牲的勇气。奉献是不求回报的无私给予,不管是对社会还是对他人,志愿服务中的奉献都是无偿的。这就需要我们牺牲自己的财力、物力、时间,甚至自己的生命,为他人带来幸福。再次要有一种传承的精神。奉献不是一支短短的蜡烛,而是一支暂时由我们拿着的火炬。我们一定要把它燃得十分光明灿烂,然后交给下一代的人们。只有更多的人投入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才能让献精神永远熠熠生辉。
实现伟大中国民族复兴梦需要全心全意的奉献意识。只有通过弘扬志愿者精神,把奉献作为一种责任,积极带动更多的人投身到志愿者奉献服务之中,才能让每个人都共享人生的精彩时刻,从而凝聚起追梦圆梦的巨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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