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均衡发展。现将我县x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学校不得采取考试、面试等形式遴选新生。合理解决移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
(三)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招生年级严格按55人设班。
二、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
1.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
招生范围:县级机关、县城各社区及鲹鱼河镇丫口村、鱼山村、胜利村、杉松村、顺河村、普发村、水塘子村、老街村的适龄幼儿(已开办幼教点的秧发村、民主村、普发村不纳入招生范围);在县城工作的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职工子女(须提供父母其中一方的工作调函或单位证明和工资证明)。
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
2.县城民办幼儿园招生。
各幼儿园采取“控制总数,自主招生”的办法进行。严格按县教育局的控制数进行招生,新招生每班不得超过50人,不得突破5个班。
3.乡(镇)公民办幼儿园招生。
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辖区内公(民)办幼儿园及村级幼教点招生入园工作。
(二)小学。
1.县城小学。
(1)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x年9月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提供学位学校:直属小学、云盘小学、鲹鱼河镇中心校、鲹鱼河镇小岔河小学、鲹鱼河镇胜利小学。
(3)招生范围及学位确定(学位分三个批次确定)。
第一批次:县级机关、县城各社区及鲹鱼河镇丫口村、鱼山村、胜利村、杉松村、顺河村、民主村、秧发村、普发村、水塘子村、老街村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按志愿选择就读学校。
第二批次:在县城工作的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和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外拟就读县城小学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外拟就读县城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父母进县城务工的,须具有县城事企业单位为务工人员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父母进县城经商的,须具备在县城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纳税证明;父母长期在县城居住的,须具备在县城的合法购房证明(县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属移民搬迁的,须具备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扶贫移民局出具的证明。
第三批次:第一、二批次学位确定后的空余学位,由县教育局按各乡(镇)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比例将学位分配到各乡(镇),各乡(镇)确定就读人选。
除上述已确定学位的适龄儿童,其余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均按“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户籍地就读。
2.乡(镇)小学。
按《会东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教〔20xx〕56号)相关要求招生。
(三)初中。
1.县城中学(会东中学、和文中学、参鱼中学、民族中学)招生范围及办法。
招生范围:会东中学、和文中学、参鱼中学招收鲹鱼河镇、堵格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民族中学招收野租乡、拉马乡、满银沟镇的小学毕业生及外县户籍在县城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招生办法:县级机关、县城各社区及鲹鱼河镇丫口村、鱼山村、胜利村、杉松村、顺河村、民主村、秧发村、普发村、水塘子村、老街村户籍的学生采取填报志愿的方式,自主选择在会东中学、和文中学、参鱼中学就读,其他户籍的学生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按比例录入会东中学、和文中学、参鱼中学。
2.各乡(镇)中学。
按《会东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教〔20xx〕56号)相关要求招生。
(四)高中。
高中招生严格按凉山州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一)x年5月至6月,进行招生政策宣传。
(二)x年7月25日至26日,县级机关、县城各社区及鲹鱼河镇丫口村、鱼山村、胜利村、杉松村、顺河村、民主村、秧发村、普发村、水塘子村、老街村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到鲹鱼河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进行预报名登记;在县城工作的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和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外拟就读县城小学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预报名登记。
(三)x年7月31日,县教育局按各乡(镇)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比例将空余学位分配到各乡(镇)并公示。
(四)x年8月1日至7日,各乡(镇)确定就读人选并将学生名册报县教育局备案。
(五)县教育局对预报名登记名册进行汇总。相关学校对预报名登记名册进行审核公示后自行确定时间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六)不按时间安排进行预报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但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送子女就近入学。
四、工作保障
(一)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方案。拟提供空余学位的县直属小学、云盘小学、鲹鱼河镇中心校、鲹鱼河镇小岔河小学、鲹鱼河镇胜利小学负责空余学位统计并报县教育局,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并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二)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工作,并全程进行监控和管理。负责空余学位分配公示和预报名登记名册汇总工作。招生政策咨询电话:,违规违纪举报电话:
(三)乡(镇)。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根据县教育局分配的空余学位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就读人选,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稳定。
(四)县监察局。强化监督,对在招生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行风监督电话:。
(五)县群众工作局。畅通反映渠道,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和回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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