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弱势群体的关怀,根据地委、行署安排,x年春节期间,地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别慰问了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驻xx部队及相关企业,使广大城乡困难群众及驻地官兵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目前,慰问活动已顺利完成,根据慰问资金和慰问品发放实际,现需追加慰问经费,具体如下:
一、原计划慰问驻xx部队120万元,实际慰问215万元,增加慰问资金95万元。
二、新增慰问驻地部队和单位慰问金共计72.5万元
1、兵团十三师红山农场10万元;
2、坤县公安局10万元;
3、xx市110指挥中心10万元;
4、惠康园兵团第十三师民兵执勤点10万元;
5、xx地区福利院、儿童院15万元;
6、xx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10万元;
7、xx地区交警大队1万元;
8、xx市交警大队5万元;
9、坤县交警大队0.8万元;
10、xx县交警大队0.7万元。
三、新增慰问品支出共计8.25万元
1、武警内卫支队和边防支队0.97万元;
2、地区离退休老干部2.04万元;
3、执勤民兵代表和一线职工(恒信热力公司、公家司机代表、环卫工人代表)2万元;
4、-郑州+800千伏高压交流站、吐油田公司、铁路3.24万元。
四、新增慰问特困群众60户,每户600元,合计3.6万元。
结合慰问工作实际,以上四项共需追加慰问经费179.35万元。
妥否,请批示。
xx地区民政局办公室
x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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