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x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精准实施控辍保学措施,全面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及全市中小学对控辍保学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控辍保学工作职责,不断完善联保联控机制,切实提高精准控辍水平,全面提高我市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
二、工作目标
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小学巩固率%,初中巩固率在%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在%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零”辍学,确保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工作目标。
三、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控辍保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控辍保学责任体系,明确控辍保学工作职责。一是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中小学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双线控辍”,即以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一条线,市教体局、学校、班主任、教师、家长一条线,分线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状,将控辍保学目标细化到乡镇(街道)、到村居(社区)、到校、到班,落实到人,明确各级控辍保学责任。二是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对已经出现辍学学生的乡镇(街道)、学校、班级建立台账,加强劝返工作,实行销号制度。三是建立辍学报告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各班级对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一经发现,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并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沟通,存在辍学倾向的,要做好劝返工作,不能劝返的,由学校书面向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教体局报告,学校、教育办公室、村居(社区)立即启动劝返复学工作。四是建立责任督学制度。各中小学责任督学要把控辍保学作为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随时掌握学校控辍保学情况;学校报告辍学情况,责任督学要同时签字。五是建立定期家访制度。要发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作用,持续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重点对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2.加强重点群体监测。依法完善和建立健全重点监测工作制度,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留守、残疾、进城务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准确掌握学生动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一是教体局资助中心要宣传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完善贫困学生资助数据库,与学籍系统、扶贫系统对接联系,精准筛查,确保不漏一人。二是各中小学要优先将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纳入学校寄宿对象,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及时按规定上报,给予相关补助,坚决杜绝因贫辍学。三是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适龄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要按国家政策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各中小学要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关爱制度,充分发挥留守儿童关爱室作用,定期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并完整接受义务教育。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相对就近原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对残疾儿童实行“一人一案”工作制度,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方式确保其接受教育。对学习困难学生,学校要健全全员育人导师制,建立教师与学习困难学生“一对一”帮扶制度,通过有针对性的个别辅导,帮助其克服学习困难,树立学习信心,有效化解厌学情绪,确保其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3.切实做好“减负提质”工作。进一步深入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督促指导学校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合理布置与指导学生作业、严格控制学生考试次数、保证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规范学生教辅材料使用,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控辍保学的主要措施,因材施教制定学习帮扶方案,采取心理疏导、生涯规划、课业辅导、改进学校管理、改革教学方法等措施,提高学生学习成绩,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加大义务教育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调动社会和学校的积极性,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真正把控辍保学的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教体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中小学要利用学籍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对在籍不在校学生逐一核实,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要切实发挥学籍管理系统统计和监管功能,依托学籍管理平台,对全市各中小学的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实时监测,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定期分析,重点监控农村、偏远、贫困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乡镇,全力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3.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教体局将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和巩固水平开展专项督导,督导结果纳入对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通报、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控辍保学工作重视不够、进展缓慢、限期整改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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