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简称“甲方”)
受托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 分店营业款。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代甲方收取门店营业收入,并向顾客开具发票。
2、自本协议签订日起,乙方应每日向甲方通报收款情况;
3、对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4、委托款项交付:
三、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四、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如果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