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二审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会判离婚吗”。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对当事人第二次提起的离婚诉讼案件,不一定会判决夫妻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因为我国判决离婚的依据是“感情是否破裂”,而非起诉离婚的次数。即只有经过调解,且确认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才会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起诉阶段的程序如下:
1、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安排开庭审理;
6、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